行业动态

关于公布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依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自愿申请、推荐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库(第一批)399专家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应自觉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加强对国家、省绿色建筑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学习研究,为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定、技术标准制订修订等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支持。

二、省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综合专业能力、个人履职、工作实绩等情况,移出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全省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库,成立相应的市级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库,并切实做好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附件: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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