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建设安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建设安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青岛、东营、滨州、聊城、菏泽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济南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协会、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烟台市建筑安全与机械设备分会、枣庄、济宁、潍坊、威海、德州、日照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省住建厅《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导则》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协会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独立第三方作用,推动我省工程建设安全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提升,我会拟开展2026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与对象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与建筑机械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和先进性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新系统等科技成果。
二、评价时间
全年开展,随时申请,根据申请情况开展评价活动。
三、基本要求
1.提供的鉴定材料齐全、规范,内容真实、可靠;
2.成果无权属争议,完成单位或人员无名次排列异议;
3.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4.有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5.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及应用前景;
四、评价程序
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详见附件)以及其他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正式启动评价工作,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五、申报材料要求
成果完成单位应提供清晰、完整的技术材料,材料目录如下:
1.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
2评价技术资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研发背景、研究内容、总体性能指标、成果的创新性、技术成熟程度、国内外情况对比分析、推广应用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及存在问题等)和应用报告;
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非产品不需要);
4.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6.用户应用证明;
7.科技查新报告(一年内出具的查新报告);
8.工程项目获奖情况及相关证明;
9.标准文本(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专利证书、新品种权证书等;
10.科技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的声明;
11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六、联系方式
韩 宇 0531-86195221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jzaqxh@163.com);纸质版材料:根据评价需要,评价前将通知申请单位按照专家人数准备资料。
附件: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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