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公告(3)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协会章程》中对于换届要求的相关规定,经2017年2月28日三届五次理事会议决定,将于2017年5月中上旬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为规范本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省民政厅《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和协会三届五次理事会通过《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制度办会、科学办会,将先进性、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使协会更具凝聚力,本着推荐、自荐和选拔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办法,确保换届工作的合法性。

二、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换届工作的实施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经协会三届五次理事会表决通过,推选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顾问王进智、副秘书长李汉镇、工作人员赵德红、韩宇、张洪海为选举委员会成员,其中王进智为选举委员会主席。由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工作的有关事宜,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审查会员代表资格、公布会员代表名单,接受候选人自荐或者提名,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情况。推选青岛市建筑安全与设备协会秘书长信鹏飞同志、济宁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谷永彬同志、菏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长邵鹏程为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协会秘书处在换届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2、换届工作的指导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章程规定;公开公正,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监督和广大会员监督;团结和谐,树立正气、讲究原则、顾全大局,民主选举。

3、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和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产生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协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第四届理事会中应设立会长1名,副会长5人,专职秘书长1名,监事3名。

第四届理事会候选成员名单由第三届理事会产生,换届选举委员会向全体理事单位下发《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单位自荐征询表》,根据选举条件要求,按照地域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原则,对收到的征询表进行汇总、平衡、审核,初步筛选提出《第四届理事会候选单位名单》。

由第三届理事会向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提交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候选人名单,采用差额选举方式,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产生。

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协会换届选举办法》。

三、 第四届理事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1、协会会长应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支持协会工作,在山东或全国业内有较大的影响;要有无私奉献精神,热心协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有行业发展工作思路和运作能力。

2、协会副会长应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支持协会工作,在业内有较大的影响;要有无私奉献精神,热心协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企业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并有较强经济实力;有行业发展工作思路和运作能力;

3、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应是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职责和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遵守《协会自律诚信公约》,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单位。新一届理事会将在上届理事单位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补充一些近几年发展较快,在行业中或地区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以及适当增加一些科研、经营、行业协会等组织。

四、第四届理事会换届工作时间表

2017年2月28日,召开协会三届五次理事会确定选举的时间和方式,成立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审议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审议章程草案。并向会员单位印发《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单位自荐征询表》。

2017年3月15日前,统计汇总反馈回来的《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单位自荐征询表》,根据统计汇总结果,拟定第四届理事会成员任职名单,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汇报换届选举有关情况,并将换届选举方案报送预审。

2017年5月中上旬(时间待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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