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换届选举委员会公告(5)

关于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的情况说明

(一)会员代表人数。按照省民政厅《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要求,会员数量在501家以上1000家以下的,会员代表应在120人以上;社会团体也可以按比例规定会员代表数量。共产生会员代表213家。

(二)会员推选会员代表。会员按选区选举代表,根据选举委员会确定的选区,先由各地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组织会员推选分会代表,再由分会代表推选参加总会选举的代表。

(三)特殊代表的产生。特殊代表采用以下三种方式:⑴现任常务理事、理事等为特殊代表;⑵地区协会负责人为特殊代表;⑶由理事会邀请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特殊代表。

(四)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之前确定各类代表的名额的产生方式和产生时间,并通知会员。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