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组织开展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2月1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房屋市政施工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集中整治重点突出“三类企业、四类工程、十二种行为”:
(一)三类企业
1.今年以来发生房屋市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2.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
3.多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被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二)四类工程
1.各类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及城乡结合部工程;
2.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开挖、使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工具式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文明施工水平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工程;
4.安全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工程。
(三)十二种行为
1.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
2.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的;
3.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档案等不健全,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
4.施工单位抢赶工期、不按进度野蛮施工的;
5.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监理规划针对性较差、旁站监理不深入、监理资料造假以及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的;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验收和现场实施未按规定落实的;
7.现场起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安装告知、检测检验和使用登记即投入使用的;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安全防护用具、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未按规定配备合格产品和正常使用,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未按标准落实到位的;
9.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
10.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不彻底、消防措施不到位,易燃材料堆放混乱,现场动火用电作业不执行审批,工地宿舍取暖用电不规范的;
12.未针对冬季雨雪、强降温等天气影响对易发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
三、行动步骤
同步推进企业自查、市级巡查、省级督导三方面工作,调动全省住建系统力量确保整治成效。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工作台帐。
(二)市级检查。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负责施工安全监督的工程项目,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三)省级督导。省厅将抽调专家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市集中整治推进情况持续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