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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推进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事前预防、源头管控、系统治理原则,加快推进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控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6月底前,行业标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问题隐患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取得明显成效;12月底前,规模以上行业企业(系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含中央驻鲁企业,以下同)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双重预防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整体管控能力明显提升,房屋市政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明显减少。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完善组织制度保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全程跟进,安管部门具体负责,企业和项目全员参与。督促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告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体系,持续加大人员和资金投入,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落实管控治理措施。部署安排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辨识项目现场工艺工序、设备设施、人员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排查确定的危险源、风险点,从工程技术、设施装备、个体防护、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实施动态管控;全面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逐一挂帐销号,闭环隐患整改。三是持续改进提升。督促指导企业持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体系运行效能,及时对风险辨识的准确性、管控层级的合理性、管控措施的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性等进行动态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形成风险“评估-管控-再评估-再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长效机制。

(二)全面开展对标达标和评估考核。一是大力培育标杆企业。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育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鼓励引导标杆企业先试先行,确保6月底前标杆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形成可借鉴学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座谈等方式,带动提升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整体水平。有条件的标杆企业可成立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其他企业提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二是积极开展对标达标。各市主管部门要抓紧部署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对标达标工作,严格按照《细则》《实施指南》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内容和运行管理考核制度,确保6月底前标杆企业、12月底前规模以上行业企业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对标达标。三是组织实施评估考核。第三季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制定出台房屋市政施工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标准。第四季度,各市住建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对行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全面评估考核,主要评估考核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落实、风险管控清单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考核奖惩落实、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市主管部门要根据评估考核情况,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评估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强化基础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年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双重预防体系《细则》《实施指南》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要求,编制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手册,修订建筑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推动双重预防体系与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紧密衔接、融合推进;各市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标杆企业及时归纳总结经验做法,形成规范文件,运行成熟后上升为地方标准。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各市主管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双重预防体系《细则》《实施指南》贯标达标培训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将双重预防体系纳入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内容,与“三级”安全培训相融合,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全面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双重预防体系知识和操作水平。三是实施标杆工地带动。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重要内容,组织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标杆工地培育工作,严格对标培育,动态监督管理,开展观摩交流,实施政策激励,着力打造一批标杆工地,带动提升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化水平。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将双重预防体系有关要求作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谋划部署,强化推动落实。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统一安排,9月底前行业标杆企业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年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纳入管理,实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网上巡查管理。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扎实组织实施。加快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中央和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举措。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切基于双重预防体系、贯穿双重预防体系、围绕双重预防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科学谋划顶层设计,切实加强协调督导;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落实,及时调度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年度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二)深入扎实推进。各市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部署,围绕工作任务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推进路径、保障机制,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倒排计划,扎实推进,确保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完成,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控能力水平,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强化激励约束。各市主管部门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对于运行情况好、安全防控水平高、评估考核结果优良的,在标杆工地培育推荐、安责险费率调节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正向激励;对于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并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市主管部门要采取集中宣讲、媒体宣传、辅导讲座、上门指导、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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