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2030)》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教育(教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管营业管理部,各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鲁建节科字〔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2030)》。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