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2016年全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转变职能,改革创新,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两条主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两个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基层基础和督查巡查“三大举措”,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为全省“十三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目标任务

全力实现“三下降,三确保”的工作目标,即事故总量下降,死亡人数下降,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省下达的控制范围内,确保不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1、坚持安全运行分析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建筑安全运行分析会,调度情况、掌握动态、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研究对策,科学部署,有效协调,全面推进全省工作。

2、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差别化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确保把所有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纳入监管范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落实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在重大节日、重大会议与季节交替等重点时间段,提早做出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指导,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等现代便捷的通讯技术,构建信息发布平台,在大风、高温、寒潮等恶劣天气到达前发布预警信息,应对不良天气对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

4、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积极参与或组织好各类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专家查隐患、部门抓督导、企业抓整改”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交叉检查”和“回头看”等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巡查、暗访、督查和专项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对安全生产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二)落实主体责任,打造本质安全

5、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落实、责任体系和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和预警防范措施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以及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要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把好安全准入关口,及时曝光不良信息,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发挥监理过程控制作用。督促监理企业配足配齐安全监理人员,全面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在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将监理企业作为重点,着重检查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安全作业控制,以及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方案编制、联合验收、平行检查、旁站监理、隐患督改等的监理情况,督促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理的过程控制作用。

7、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定出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将考评工作纳入安全监督机构的主要议事日程,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延期复审挂钩。组织召开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现场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着力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走向深入。本年度计划公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150个、优良工地500个。

(三)深化专项治理,提高预防能力

8、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加大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起重伤害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对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管。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自查自纠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从根本上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9、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把“打非治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执法计划,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要按照“一岗双责”和“两场联动”要求,整合执法力量,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执法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放大执法效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打非治违”行动成果,切实为安全生产创造持久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10、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修订《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办法》,将安全报监工作纳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工作。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记录、评价、报告、公示、曝光和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安全生产信用环境。

11、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整合已有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实现安全报监、项目日常监督、起重机械备案、教育培训考核、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继续推广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应用,提高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障水平。继续推动规模以上工程远程视频系统的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2、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社团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全面提高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素质。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尤其要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积极探索计算机网络教学模式,为广大建筑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经济和全新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方式。

13、认真落实第17号部长令。修订出台《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生产经营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总监全面纳入A类人员考核。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强化现场实际管理能力考核,逐步将健康状况和攀爬塔机能力等内容纳入安全员考核内容。组织好全省统一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做好新版考核合格证书的换发工作。

14、加强培训考核和从业管理。切实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教学设施,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招生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切实落实“教考分离”制度和主考责任制,强化考核档案管理,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核和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切实将安全培训与持证上岗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作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情况。

(六)健全管理制度,夯实监管基础

15、完善安全监管管理。进行广泛调研,借鉴省外的先进做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制定出台《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理清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思维,全面推进监督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新模式。

16、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出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推动各地各级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建设,明确任务分工、合理配备人员、保障履职条件。树立“学习是责任”的观念,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廉政教育,以及业务能力培训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安全监督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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